2020年7月2日,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期所”)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銀行”)在上期所簽署標準倉單交易業務合作協議,共同推動上期標準倉單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期現合作業務進一步發展。上期所理事長姜巖、平安銀行行長胡躍飛分別致辭,上期所總經理王鳳海、平安銀行行長助理兼上海分行行長張朝暉、總行金融同業事業部副總裁(主持工作)劉春玲、總行貴金屬事業部副總裁李濤、上海分行副行長朱偉強等出席簽約儀式,上期所副總經理陸豐、平安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助理王劍飛代表雙方簽署合作協議。
此次合作協議是雙方立足“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提升上期標準倉單交易平臺服務實體經濟深度和廣度的重要舉措,將讓更多商業銀行參與平臺的業務創新和市場開發工作。雙方將重點圍繞倉單交易、倉單融資、場外衍生品、市場拓展、信息服務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推動期現合作,服務實體經濟。
截至目前,上期所已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平安銀行等七家銀行簽署標準倉單交易業務合作協議,為期現結合業務夯實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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