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邦咨詢旗下新能源研究中心集邦新能源網(EnergyTrend)觀察,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對2021年新建光伏項目的電價、補貼情況進行明確,本次征求意見稿中有以下內容值得關注:
①2021年起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②在上網電價方面,新建項目的電價將以保障性小時數作為分界點,按照不同的電價執行;
③在項目利用小時數方面,各地按照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進行收購,無保障收購小時數的按合理利用小時計算;
④2021年戶用光伏電站仍有0.03元/kWh的補貼,并且按照全發電量進行補貼,2022年起不再進行補貼;
⑤國家能源局批復的國家新能源實證平臺(基地)電站全發電量,上網電價按照電站投產年度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
⑥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于2019年和2020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每千瓦時1.10元執行;2021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每千瓦時1.05元執行。2022年1月1日后并網的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集邦咨詢TrendForce進一步分析,本次征求意見稿披露,表明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天花板”基本確定,電價政策落地可期,對于主管部門而言,能源局有望針對項目備案后續競價規則逐步落實;對于企業方,可以加快開展光伏電站和戶用項目的收益率測算,對于項目建設周期及市場化并網項目建設要求,后續應持續關注能源局制定的項目競爭規則以及各地政府制定的項目申報/優選規則。
2021年的電價政策下,將于允許新能源項目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各地區項目需要基于“收購小時數”,對于光伏電站經濟性做出更優的測算。此外,2021年度Ⅱ、Ⅲ類資源區上網電價平均降幅明顯擴大,全國32個地區中除個別市場,風電、光伏指導價比燃煤發電基準價更低,隨著戶用光伏、光熱示范項目補貼于2022年結束,宣告中國新能源發展全面進入無補貼的平價時代。
【大宗商品公式定價原理】
生意社基準價是基于價格大數據與生意社價格模型產生的交易指導價,又稱生意社價格。可用于確定以下兩種需求的交易結算價:(文章來源:集邦新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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