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售電公司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體改規〔2021〕1595號)電價改革相關政策要求,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迅速行動,開展關鍵問題研究并提出落實措施,于11月19日印發了《關于調整2021年四季度電力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寧發改運行〔2021〕727號),進一步疏導煤電企業發電成本,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多方配合甄別確定高耗能名單。嚴格落實國常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要求,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六大高耗能產品范圍,充分結合自治區產業結構特點,會同自治區工信廳以及相關市、縣,對高耗能用戶進行了篩選甄別,確定了238戶高耗能企業名單。
精細劃分高耗能用戶范圍。由電網公司和交易中心按照“以戶號為最小單位”原則,細化用戶產品分類,對多戶號多產品類別的綜合類企業屬性進行細分,實現用戶屬性類別精準劃分,并通過交易平臺進行高耗能用戶名單公示和確認,確保高耗能用戶準確無遺漏。
壓縮時間順利完成各類交易組織。四季度各類交易時間緊任務重,通過提前發布交易組織時間安排,優化交易組織時序,自11月6日-19日,依次順利完成四季度年度長協電量100%換簽、10-12月三個月的月度電力直接交易,并圓滿完成首次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交易。
有效疏導煤電企業發電成本。按照“燃煤價格上下浮動范圍均不超過20%,高耗能用戶不受上浮20%限制”要求,將高耗能和非高耗能用戶分作兩個交易序列分別組織交易,以實現兩類用戶交易電價不同范圍上浮,四季度煤電企業與非高耗能和高耗能用戶交易價格較基準電價分別上浮20%、50%,有效疏導煤電發電成本。
下一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各項電價改革政策要求,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研究建立煤電價格聯動、容量補償等關鍵機制,優化新能源市場化交易方式,持續完善區內電力市場體系和配套機制,保證區內電力市場平穩運行,促進區內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打造新能源消納樣板省份,推動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大宗商品公式定價原理】
生意社基準價是基于價格大數據與生意社價格模型產生的交易指導價,又稱生意社價格。可用于確定以下兩種需求的交易結算價:(文章來源:寧夏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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