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了關于《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通知。
通知顯示,西藏2023年新增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建設規模573.5萬千瓦。其中保障性并網項目建設規模373萬千瓦。包含風電60萬千瓦、光伏278萬千瓦、光熱35萬千瓦,純光伏配置最低儲能規模144.4萬千瓦時。其中,保供光伏項目135萬千瓦(配套儲能不低于108萬千瓦時)。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按照年度建設規模組織開展競爭性配置。
市場化并網項目建設規模200.5萬千瓦。包括基地配套新能源項目115萬千瓦(金上基地70萬千瓦、雅中基地45萬千瓦)、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85.5萬千瓦(礦山用電、制氧制氫用電、清潔供暖等新增負荷)。
項目建設方面,西藏發改委要求保障性并網項目中,保供光伏項目135萬千瓦+儲能108萬千瓦時于2023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網投運,其余光伏項目35.5萬千瓦+儲能28.4萬千瓦時于2023年12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網投運;光熱、風電及其配套光伏項目202.5萬千瓦于2024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網投運市場化并網項目與配套儲能設施、自帶負荷應同步建成投產。逾期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項目單位,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其建設主體(含集團)3年之內不得參與自治區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
此外,儲能配置方面,加大儲能配置力度。結合全區實際,考慮新型儲能具有選址靈活、建設周期短、調節靈活、平滑出力等特性,鼓勵建設光伏+儲能、系統獨立儲能以及源網荷儲一體化,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產業化、市場化發展。保障性并網光伏+儲能項目配置儲能規模不低于光伏裝機容量的20%,儲能時長不低于4小時,并按要求加裝構網型裝置。
西藏發改委要求,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及時編制競爭性配置實施方案并抓緊組織實施,務必于6月中旬前完成競爭性配置工作,配置結果及時向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報備。
來源:光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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