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新冠肺炎阻擊戰中,中醫藥因能有效緩解癥狀、減少輕癥向重癥發展、提高治愈率、促進恢復期人群機體康復等廣受關注。以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血必凈注射液和清肺排毒湯、化濕敗毒方、宣肺敗毒方“三藥三方”為代表的一批中醫藥被證明具有明顯療效。
在全球戰“疫”的危急關頭,中國積極與各國分享中國經驗和方案,主動把中醫藥推向世界。中國有關組織和機構已經向意大利、法國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了捐贈中成藥、飲片、針灸針等藥品和器械,選派中醫師赴外支援。
2020年在國內抗疫中,中醫藥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受到海外的需求和關注,中國援外醫療隊把中醫藥帶到海外,使得中醫藥走出國門,走向世界打開了僵局。在幫助多國治療新冠病毒中,中國醫療隊首推蓮花清瘟膠囊。據有關媒體報道,連花清瘟膠囊已銷往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亞、羅馬尼亞、毛里求斯、莫桑比克、泰國、吉爾吉斯坦、新加坡、菲律賓、老撾、烏干達及我國香港和澳門地區。分別以“中成藥”、“植物藥”、“天然健康產品”、“食品補充劑”、“現代植物藥”、“天然藥物”等身份注冊獲得上市許可。
雖然連花清瘟膠囊已在多國注冊上市,但,受制于準入制度、文化差異等因素,在國外銷售尚未形成規模。作為藥品出口,需要按進口國家規定申請獲批藥品注冊才行。所以國內許多中藥品種,在不少國家是不被認可的。“要想進入對方市場,中藥必須適應對方市場對西藥的注冊認證,這是我國中醫藥走向國際市場的根本障礙。中藥出口為何仍面臨重重阻力?
一是國外需求量有限。
由于國外中醫不多,對中藥的需求量不大。中成藥出口大部分是到東南亞國家,而部分中草藥出口,僅僅是作為植物原料,用于國外一些保健品和化妝品的加工。
二是國外綠色壁壘限制。
歐洲共同體是目前全球潛力最大、最有發展前途的天然植物藥市場,歐洲天然草藥補品的市場規模已達70億美元左右。但歐盟自2011年起開始實施《傳統植物藥注冊程序指令》,按照這個法令,中藥要進入歐洲國家,除需在歐盟地區使用15年以上、在中國使用30年以上并提供相關證明外,還必須申請許可,而許可的前提是對中藥的每一個成分進行檢驗。
三是存在一定文化認同問題。
中西藥不屬于同一套評價體系,中醫藥中陰陽結合、動靜相宜等理念,不同文化體系的人是很難理解的。
長期以來,中藥只能作為保健品或食品添加劑,擺在國外商場或超市貨架上,無法獲得藥品的身份。中藥出口國外,除了受到觀念文化的差異影響,也受到不同國家之間法律法規的限制。例如:歐盟市場,
2004年,歐盟發布《傳統植物藥注冊程序指令》,要求在歐盟市場銷售的所有植物藥必須按照新法規注冊,得到上市許可后,才能夠繼續以草藥的身份銷售。
由于各國對中藥的標準不盡相同,而且中醫藥理論科學實驗較難,因此,中藥很難得到他國的認定。例如:2018年廣受美國民眾歡迎的川貝枇杷膏,最終也未在美國獲得相關藥品批文。
和西藥不同,中藥多屬復方,組成復雜,作用機理常常是幾味藥品協同作用的結果,其具體的有效成分和作用機制并不明確、可控性較差,這是難以有驗證中藥的具體標準的原因,也是中藥難以通過外國藥品審批的原因所在。中醫藥缺乏能讓西方國家認可的統一科學標準,這是中藥出海面臨困境的關鍵之一。
出口到海外的中藥因農殘重金屬超標等質量問題,被屢屢退回的事件也有。有業內專家呼吁,國內藥企應遵守國際植物藥生產規范,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種植、生產,才能在海外市場占有一席之地。
“中醫藥國際化是一個比較大的工程,難度也比較大。中醫藥如果要走出去,僅從產品準入的角度講,更多的取決于進口國而不是出口國。藥品在全球任何一個國家都是行政限制最嚴的。因此,中醫藥國際化是個長期的過程,需要通過文化的影響,逐漸提高國際對中醫藥的文化認同,再上升到法律法規、行政審批層面的改變。
【大宗商品公式定價原理】
生意社基準價是基于價格大數據與生意社價格模型產生的交易指導價,又稱生意社價格。可用于確定以下兩種需求的交易結算價:(文章來源:藥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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