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的標準研究,明確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的增補工作程序,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增補工作程序(試行)》(見附件)。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附件: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增補程序和申報資料要求.doc
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增補工作程序和申報資料要求(試行)
為規范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品種增補工作,確保增補工作按程序開展,結合陜西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程序和申報資料要求。
一、適用范圍和基本要求
本程序主要適用于中藥配方顆粒標準起草單位(以下簡稱起草單位)按照國家藥監局《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與標準研究技術要求》完成品種標準起草并通過有資質的藥品檢驗機構復核后,申請納入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品種。
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的增補,應按照國家藥監局《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與標準研究技術要求》開展全檢驗項目的研究,并按《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申報資料要求》(見附件,以下簡稱《資料要求》)提交相應的研究資料。
二、職責分工和品種遴選原則
(一)職責分工
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管理處(以下簡稱注冊處)牽頭負責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增補和發布等行政管理工作,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省食藥檢院)負責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增補的技術審核、標準復核等技術工作。
(二)品種遴選原則
(1)國家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含已頒布、待頒布)未收載;
(2)對應的中藥飲片已有國家或陜西省級中藥飲片標準;
(3)擬定的生產工藝符合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4)陜西省中醫臨床需求品種。
三、工作程序
(一)標準申報
起草單位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完成標準的起草和復核后,按《資料要求》向注冊處提交中藥配方顆粒品種標準增補申請和相關資料(一式五份),注冊處形式審查后轉省食藥檢院。
(二)標準審核
省食藥檢院自收到申報資料后10日內,組織藥品標準編寫專家對申報品種按照遴選原則進行審核,篩選出需要加入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的品種。
(三)標準審評
省食藥檢院自品種確定后20日內,組織專家組對申報資料進行審評,形成審評意見。必要時,由起草單位提供樣品進行技術復核;省食藥檢院可根據專家組的審評意見發起全部或部分項目的復核檢驗。
(四)標準公示
通過專家審評論證的,由注冊處對品種標準及起草說明在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30日,向全社會征集修改意見和建議。有修改意見和建議的,由省食藥檢院梳理后組織專家再次審評,修正標準有關內容。
(五)標準發布
標準公示期滿無意見的,由注冊處提交局務會審議;審議通過后由注冊處在省藥監局網站予以發布。
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申報資料要求
本申報資料要求適用于陜西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品種的新增和對現行標準的修訂。申報資料應按照項目標號提供,對應項目無相關信息或研究資料的,項目編號和名稱也應保留,可在項下注明“無相關研究資料”或“不適用”。申報資料的撰寫應參考相關法規、技術要求及技術指導原則的相關規定。
一、承諾函
起草單位應承諾申報資料的真實性、不侵權性。申報資料由多家單位共同完成的,落款處應逐一列明完成單位的名稱。
二、申報資料目錄
應列明申報資料的文件名稱清單,并標注對應的頁碼范圍。申報資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資料1.研發情況概述
資料2.原料研究資料
資料3.輔料研究資料
資料4.標準湯劑研究資料
資料5.制備工藝研究資料
資料6.與質量相關的其他研究資料
資料7.質量標準研究資料
資料8.穩定性研究資料
資料9.樣品檢驗報告書
資料10.藥包材研究資料
資料11.復核檢驗報告書和復核意見
資料12.標準物質信息及研究資料
1.基本情況
包括概述、文獻資料綜述、研究資料綜述和證明文件四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概述:依據《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與標準制定技術要求》,介紹本品藥材產地分布(主產地與道地產地)、野生與栽培資源情況;飲片炮制考察,包括歷史沿革、收載國標與地標的比較等;本起草單位成品配方顆粒的生產與銷售情況等。
(2)文獻資料綜述:文獻資料綜述對本品所用藥材的資源、栽培、飲片炮制、化學成分、質量分析、藥理作用、臨床應用、配方顆粒等方面的研究文獻資料進行綜述。
(3)研究資料綜述:對原輔料、標準湯劑、配方顆粒的生產工藝、質量標準、穩定性試驗、樣品檢驗等各項研究資料進行簡要綜述。
(4)證明文件:申報人合法登記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復印件,應包含顆粒劑生產范圍。
2.原料研究資料
包括原料基本情況、原料質量標準、原料檢驗報告、供貨協議以及其他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基本情況:詳細說明本品所用原料的藥材基原、藥用部位、采收、資源狀況、地理分布和主要產地、固定的產地、基地建設、產地加工等,飲片炮制方法及其工藝參數、包裝和貯藏方法。
(2)原料質量標準:提供本品所用原料藥材和飲片的法定質量標準、本企業研究制定的內控質量標準及關鍵控制指標。
(3)原料檢驗報告:提供本品研究使用的3批原料藥材和飲片的質量檢驗報告。
(4)原料供貨協議:屬于外購的原料,提供本品已確定原料供貨商的供貨協議和購貨發票。
(5)其它資料:起草單位認為必須提供的其它與原料研究有關的資料。
3.輔料研究資料
包括輔料來源、輔料質量標準、輔料檢驗報告及供貨協議。
(1)輔料來源:詳細介紹本品所用輔料的來源(提供生產企業的資質證明文件和/輔料的批準證明文件)。
(2)輔料質量標準:提供本品所用輔料的法定質量標準和本企業現行內控質量標準。如經精制,還需說明精制方法。
(3)輔料檢驗報告:提供本品近期使用的1~3批輔料的起草單位檢驗報告書。
(4)輔料供貨協議:提供本品已確定輔料供貨商的供貨協議和購貨發票。
4.標準湯劑研究資料
包括標準湯劑工藝研究資料、標準湯劑質量指標、研究小結及其他。
(1)工藝研究資料:詳細提供標準湯劑的提取、固液分離、濃縮、凍干等工藝優化研究資料。
(2)標準湯劑質量指標:包括出膏率、有效成分含量、指紋圖譜或特征圖譜等。根據15批以上標準湯劑的測定結果,制定相應的質量指標,提供詳細的測定數據,及主要量質傳遞的數據范圍。
(3)小結:應對標準湯劑的原料選擇、工藝考察、含量測定、特征圖譜等研究內容的依據及過程進行小結。
(4)其它:起草單位單位認為必須提供的其它與標準湯劑相關的研究資料。
5.制備工藝研究資料
包括制備工藝研究資料、生產試驗與過程控制及其他資料。
(1)制備工藝研究資料:以標準湯劑為基礎,提供本品包括工藝參數在內的詳細的現行生產工藝規程(包括原料的前處理、飲片規格、提取、濃縮、制粒、干燥包裝等工藝過程和工藝參數)。提供本品詳細的生產工藝流程,包括關鍵工藝參數、潔凈區級別。詳細提供本品提取、濃縮、干燥、制劑處方、制粒和清潔工藝等工藝研究資料,說明制備工藝建立、制成量確立的合理性。
(2)生產試驗與過程控制:以出膏率、特征或指紋圖譜、指標成分含量、轉移率來說明從原料—標準湯劑—中間體—成品的量質傳遞數據的變化情況,詳細提供三批生產數據和過程控制的條件和參數。提供中間體標準。
(3)其它:起草單位認為必須提供的其它工藝研究及驗證資料。
6.與質量相關的其他研究資料
(1)質量研究文獻資料:提供本品質量相關的文獻研究綜述及文獻資料。
(2)質量研究資料:提供產品控制安全有效風險點的過程管控研究資料,提供詳細的研究數據,提供本品化學成分研究、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研究、生物學質控方法研究等資料。
(3)其它:起草單位認為必須提供的其它質量研究相關資料。
7.質量標準研究資料
(1)質量標準正文:提供本品擬定的質量標準和企業內控標準。
(2)質量標準起草說明:提供質量標準的建立和方法學驗證資料,并提供詳細的研究數據。
8.穩定性研究資料
按實際研究進度情況提供本品穩定性考察試驗資料,明確儲存條件和存儲時間,提供本品三批產品留樣穩定性考察數據及分析、結論,后續持續開展穩定性研究。
9.樣品檢驗報告書
提供連續三批規模化生產樣品的檢驗報告書。
10.藥包材研究資料
(1)藥包材來源:詳細介紹本品所用藥包材的來源(提供生產企業的資質證明文件和/藥包材的批準證明文件)。
(2)藥包材質量標準:提供本品所用藥包材的法定質量標準和本企業現行內控質量標準。如經精制,還需說明精制方法。
(3)藥包材檢驗報告:提供本品近期使用的1~3批藥包材的起草單位檢驗報告書。
(4)藥包材供貨協議:提供本品已確定藥包材供貨商的供貨協議和購貨發票。
(5)相容性試驗研究資料。(如適用)
11.復核檢驗報告書和復核意見
提供與自檢的3批規模化生產的中藥配方顆粒樣品相同批次的復核檢驗報告書和復核意見。對復核意見提出的相關問題,應在質量標準起草說明中詳細闡述采納或不采納的情況及理由。
12.標準物質研究資料
列明上述研究中使用標準物質的名稱、生產單位、說明書、批號等信息。
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中使用的標準物質,如使用非國家藥品標準物質的,申請標準復核(或審核)時,還應按照陜西省中藥標準物質研制的技術要求,提供新增標準物質研制、標定等資料和實物樣品。
【大宗商品公式定價原理】
生意社基準價是基于價格大數據與生意社價格模型產生的交易指導價,又稱生意社價格。可用于確定以下兩種需求的交易結算價:(文章來源: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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